咨询中心

网站公告

代理政策

常见问题

公司招聘

联署供应商平台入驻规则
发布于:2023-01-01 14:00:00

联署供应商平台入驻规则

一、供应商平台简介

商家提供一站式电商成长的服务平台 

二、入驻须知

1联署供应商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2、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您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平台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3、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入驻用户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用户申请;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用户提供其他资质;同时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客户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4联署供应商平台暂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但联署保留提出收费的权利。

三、入驻条件

用户入驻联署供应商平台应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并经联署审核通过:

1)须为已注册联署平台的用户;

2)其他联署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四、用户声明及保证

1、用户保证符合入驻联署供应商平台的全部条件,并根据联署的要求提交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如用户无法提供联署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联署有权拒绝用户的入驻申请;保证不以第三方的资料申请入驻联署供应商平台,同时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通知联署并更新有关入驻资料,如联署有合理怀疑且用户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联署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用户入驻资格。

2用户承诺对其发布于联署供应商平台的所有信息的发布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质,保证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联署供应商平台规则的规定。如因其行为或所发布的信息侵犯网站其他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引起任何投诉、索赔、诉讼,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使联署及其关联公司免责

3、用户不得将其入驻资格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4、用户了解并同意,其入驻联署供应商平台后的相关推广等权益内容,由联署根据其运营规划自行决定,并以联署的实际安排为准。

5、承诺遵守联署供应商平台设定的入驻流程及相关规则,并只接受联署供应商平台所支持的互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跟帖留言等)与其他用户进行互动。

6、保证在使用服务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电商经验和知识分享和互动无关的行为;

7、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署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使联署及其关联公司免受一切损失。

8、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联署供应商平台造成负面影响的欺诈、违法、虚假或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诋毁他人或联署,并应切实维护网络用户和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参与、策划任何有损市场公平与交易秩序的活动;

9、与联署供应商平台相关的页面设计、展示方案、软件著作权等均属联署所有,用户不得擅自使用、模仿或许可他人使用、模仿;

10、承诺不对联署供应商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联署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联署供应商平台上联署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11、承诺遵守联署为运营、维护联署供应商平台制订的各项规则、规范以及联署中国站其他规则的规定。

12、用户保证严格遵守前述声明和保证,如有违反,联署有权取消其入驻联署供应商平台的资格并公开其相关违规行为,同时联署有权依照用户接受的联署的各类协议、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理;如对联署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害,则将足额赔偿联署及其他关联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等)。

 

五、退出规则

 1、如用户违反本规则的任何规定、联署供应商平台的其他规范或联署的其他任何规则,联署都有权立刻中止或终止  相关合作,且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适用本规则及其他协议、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罚;

2、用户或联署均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终止合作。用户主动退出联署供应商平台的1年内,联署有权不再接受该用户重新入驻。

3、无论因何原因终止合作,在用户退出联署供应商平台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责任和赔偿,用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六、其他条款

1本规则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规则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为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

2联署于用户过失或违规时放弃本规则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3联署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等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不时地修订与更新并提前通知用户,相关更新后的规则于通知指定之日起生效,如用户不同意本规则任何内容,应主动向联署书面通知申请退出联署供应商平台,如用户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接受更新后规则的全部内容。


上一篇:2023年前物流停发
下一篇:2024年供应商商品下架公告